校外培训行业不能过度逐利
发布时间:2021-05-24作者:熊丙奇
来源:本站
5月21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会议指出,要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坚持从严治理,对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问题的机构,要严肃查处。要明确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加强预收费监管,严禁随意资本化运作,不能让良心的行业变成逐利的产业。
校外培训机构的“前身”,是补课班或者兴趣班。所谓补课班,就是帮助学习跟不上的同学补齐进度;而兴趣班,则是满足有某方面兴趣、特长的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的需求。无论是补课班,还是兴趣班,校外培训都是学校教育的补充,是为少数学生提供差异化、个体化教育选择。
然而,近年来校外培训野蛮生长,定位逐渐发生变化,大有把校外培训变为教育主体,让学校教育、家庭教育跟着跑之势。不少培训机构进行超前教育、提前教育,搞烧钱营销,虚假宣传,其目的不是为了“补差”或者“发展兴趣”,而是要把校外培训发展为“全民参与”的培训,把所有学生作为“韭菜”。这不但增加学生的学业负担,还严重影响到正常的教育秩序。
治理校外培训乱象,是要让校外培训回归良心行业,回到自己本该有的定位上。这首先要限制无序逐利,要规范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合法的资质,进行合法与符合教育规律的经营。不能搞提前教育、超前教育,不能违规收费,不能借AI+教育之名刺激应试,不尊重教育规律对幼儿进行小学化教育等等。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先做教育,再做生意。
家长在给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也不能盲目跟风,而要理性地结合孩子的个性、兴趣、能力做出选择。家长在面对校外培训机构时,应更成熟理性,有更强的维权意识,并且尊重孩子的意愿,这样也能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经营,重视提高培训质量。
其次,学校教育要强化主体地位,要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做到应教尽教,提高教育质量。不可忽视的问题是,在为学生减负过程中,存在学校借减负之名推卸学校教育责任的问题,学生在校内“吃不饱”,就转而寻求校外培训,这给了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壮大的机会。给学生整体减负,就要走出“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老套路,开启减轻校外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新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