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暑假期间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1-06-18作者: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6月17日消息,山东省教育厅17日发布《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暑假学习生活安排的通知》,通知要求,假期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或通过网络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此外,各市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在政府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查处力度,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通知全文如下: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暑假学习生活安排的通知
鲁教基函〔2021〕33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
2021年暑假临近,为切实做好中小学生学习生活安排,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而有意义的假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
各地各中小学校要将开展安全教育作为学生放假前的规定动作和必选课程,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做到入脑入心。要围绕防疫、防溺水、防网络沉迷、饮食卫生、交通安全等重点内容,全面集中开展安全教育。要丰富教育形式,通过案例警示、辅导报告、播放教育影片、实践教育活动,以及组织、动员、指导学生在暑期积极参加“同心防溺水”、校园安全短视频大赛等专项活动,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自防自护自救能力。要做到家校社联动,发动家长、社会共同关注学生假期安全。通过家长会、家访、校园网站(公众号)宣传、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与家长加强沟通,增强安全监护责任和意识。要广泛联系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推动健全协调联动、各负其责的学生暑期安全防范工作机制。要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中小学生安全常识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中小学生安全工作。
二、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要根据当地实际,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促进健康成长、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争取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广泛利用体育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社会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孩子假期生活提供更多选择。学校要掌握假期期间学生家庭监护情况,按照中小学家访“八条要求”,假期中每个学生至少安排一次家访,了解学生的假期学习生活状况,给予科学指导。要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量和作业时间,科学布置暑假作业,鼓励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可以安排适量的劳动家庭作业,注重学生良好生活学习习惯的养成。要指导家长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教育引导孩子加强体育锻炼、开展文艺活动、强化劳动实践、做好近视防控等,避免家长盲目送孩子参加辅导培训,减轻学生培训负担。学校要统筹做好中高考毕业生的假期安排。要扎实做好内地民族班、特殊教育学校等假期留校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精心安排学习活动,做好生活保障,关注学生思想状态,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三、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要指导学校严格执行假期管理规定,安排好放假时间,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长。假期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或通过网络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各市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在政府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查处力度,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统筹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准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做好假期校舍管理,落实值班制度,完善防汛及应对极端天气举措。要利用假期做好校舍安全检修、改造加固等工作,精心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教育教学正常顺利开展。要切实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切实指导学生、家长、教职员工合理安排假期出行及开学前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