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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教育局通知!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1-06-15作者: 来源:邢台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排查的通知》(冀教政法〔2021〕1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扎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2021年6月10日至6月23日,在全市开展“六排查、一公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1.排查办学资质。是否存在无证校外培训机构依然开班培训的现象。
2.排查办学行为。是否存在全日制培训,是否存在晚间授课结束时间晚于20∶30,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是否搞竞赛评比、与中小学招生挂钩,是否布置课后作业。
3.排查安全隐患。是否监控全覆盖、无死角,是否符合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要求。
4.排查收费情况。是否存在一次性收费超过三个月现象,家长是否和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5.排查从教人员。所聘用教师是否有任教资格,是否存在在职教师授课、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现象。
6.排查教学计划。是否存在超纲超前教学等不良行为。
7.公示整治结果。各县(市、区)要通过发布一封信、公布黑白名单、曝光违规培训机构等措施,向社会公示专项整治的阶段性成效,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二、时间安排
1.全面自查(6月10日—13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照整治内容,对2021年至今开展的交叉检查、公布黑白名单、“回头看”等活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坚决做到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
2.集中整改(6月14日—20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自查自纠阶段排查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在集中整改阶段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并通过明查暗访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3.总结验收(6月21日—23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21年6月23日前将专项整治活动总结报告、邢台市校外培训机构排查统计表和邢台市校外培训机构问题整改台账电子版以及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邮箱:zcjk113@163.com。问题整改台账最新进展情况坚持每日上报,直至整改结束。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回头看”情况和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抽查发现问题的县(市、区)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有关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关心、 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焦点问题,要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做到排查全覆盖、整改不打折。
2.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要健全政府领导下的教育、市场监管、公安、卫健、审批、城管、街道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合执法队伍,通过执法检查、暗访等方式,对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
3.加大查处力度。各县(市、区)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对于问题查处情况要通过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4.强化监督渠道。各县(市、区)要主动公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将举报电话和信箱张贴在校外培训机构门口的显要位置,鼓励社会、学生及家长参与监管评价。要持续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公示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邢台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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