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各种消费投诉纷至沓来。其实英语培训市场的乱象由来已久,投诉量大,但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一直以来得不到有效的监管。地方性文件在实际法律纠纷中,多不能作为法院的裁决依据,不具备约束效力。今天我们就来数说这些乱象。
杨小姐本是某专科学校学生,2014年8月份在一份广告上看到“艾思国际英语天河分部”的英语教学课程,偶尔去听一下该校课程。2015年12月,杨小姐决定从专科学校退学,转而到艾思国际学校上全日制英语课程。在通过艾思国际的测试之后,杨小姐选择了“L3-L6”四项课程。在咨询过程中,该学校老师称该课程“买一年送一年”,售价9800元,周一到周五上、下午各半天课时。
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2015年12月14日正式开课。但杨小姐12月4日缴费之后,艾思国际老师却告诉她:目前该课程并未排课,预计3月份才开学。杨小姐当时同意了3月份上课的安排。3月3日,杨小姐再次来到艾思国际询问开学事宜,但学校老师告诉她仍未排课,还需要等到4月。
对此,杨小姐不同意,当即决定退课。学校拒绝了杨小姐的退费要求,理由是在合同“协议解除及退费”一栏中写着:“若学员因个人原因退学及要求退费,将按如下方式处理: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中心扣除1500元作为违约赔偿,剩余部分退还。超过三个工作日,双方约定合同不得解除,中心不再办理退费事宜。”后续声明中补充到:以上时间是按本协议签订日期开始计算,不以学员上课时间或次数为计算单位。
在杨小姐的交涉下,艾思国际老师答应扣除1500元后,退还其余费用。但杨小姐认为,此事责任并不在自己,是因为学校未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日期开课,学校未履行合同义务在先,所以拒绝扣钱。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到目前为止,双方仍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随后记者以咨询者身份拨打艾思国际电话,得到回应称现在“L3-L6”的确没有安排全日制课程。杨小姐质疑:“为什么没有安排的课程让我上?这不是欺骗么?”
2014年12月21日,家住越秀的刘女士来到位于天河林和中路的某森英语培训学校,替在华师附中国际部上高一的孙子报了46516元的一对一外教课。在合同中约定的课程数为144节,另外赠送10节,共154节,上课周期从2014年12月21日到2016年12月20日。
刘女士告诉记者:“孙子之前上过该校一名叫罗伯特的外教课程,觉得他讲的内容很好,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就指定由该老师担任一对一的外教老师。”该机构当时口头答应,但并没有将此项写进合同。
2014年12月21日到2015年1月13日,刘女士的孙子一共到该机构上了12节课,此时机构突然告诉刘女士,罗伯特已回美国。根据双方合同规定,如果出现外教回国的情况,该机构会在三周内安排另一位外教接替。但由于一开始报名时刘女士的孙子是指定罗伯特,因此他走了,孙子也不再想继续上课,于是刘女士要求退款。该机构不同意刘女士的要求。
该机构与刘女士僵持三个月无果,后来私下联系刘女士孙子,最终劝服孙子再回去上课。新指定的老师名为杰克,上课内容改成讲述美国历史。“但孙子上课后发现,该老师讲课并不好,经常就是拿出书让孙子自己看,而且还跟孙子说早已忘了美国历史。”刘女士于是再次向该机构提出申诉。该机构虽要求杰克老师使用一本美国历史AP教科书(美国高中的大学预科班教材)教授,但效果仍无法令刘女士的孙子满意。在还剩73节课时,孙子表示坚决不再上课。
“我孙子是准备出国留学的,我怀疑杰克老师根本就没有资质。”刘女士再次要求退课,同该机构沟通数次。最终,该机构同意退款,但刘女士并不满意,认为已经浪费了孙子很多时间。
来自汕头的卓小姐于2014年2月28日在荔湾区康王中路韦博国际英语培训学校,报了5个级别的课程,合同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28日。从上课开始,卓小姐发现韦博所教的跟之前宣传的有很大区别。“想着学习英语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所以还是坚持在上课。但学到后面发现,一个级别还没有学完,越来越多的课程跟他们宣传的差异太大,且学了这么久英语并没有很好的提升。”卓小姐说。
卓小姐经常订不到课,最严重的一次连续两周订不到课。在签订合同时,韦博答应说随时都可以去上课。但卓女士平常还有自己的工作,所以每周一一下班就赶紧过去“抢课”,却还是抢不到。此外,韦博的课程主要安排在白天,对于上班族来说根本没有很大的作用。“经常订不到课,这样怎么保证学习效果?”卓小姐说。
而所谓的外教一对一小班课,其实是4个学员一个班,且必须要将电脑课件学完才能上,至少半个月才能上一节小班课。“小班课主要是复习课件,开始15分钟自我介绍,最后15分钟老师写评语,真正上课时间就半个小时。有些外教很明显就是在混时间,看着时间等下课!”卓小姐告诉记者。学课件还经常找不到位子,一共就四五十台电脑,有些问题电脑不能使用。卓小姐下班后赶过去经常找不到位子学课件,学不完课件就不能上小班课,导致恶性循环。
在课时上,韦博的课程计划是每个级别有12节小班课,每节1小时。但一般小班课是4人一个班,平均每人与外教交流的时间只有15分钟。且外教多数倾向与基础好的学员交流,对于那些基础差的学员来说,常常有时候一节课都说不上一句话。2014年5月,卓小姐开始申请退课,但一直到2016年3月才解决。
很多英语培训机构在设置合同时,就已很“小心”为自己规避了风险,比如某些服务只是以口头承诺,学员由于欠缺相关法律意识,在签约时往往忽略风险,从而为后来维权带来难度。“若学员因个人原因”这一规定就可能帮助企业规避退费危险。但这对消费者是明显不利的,这样的条款无效。
另外,培训机构如果所宣传的服务优势与质量,与消费者所接受的服务不一样的话,可能还会涉嫌虚假宣传。根据新《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如果消费者能够证明其因此受到损失的话,培训机构就要承担责任。
对于退费问题,《处罚办法》明确双方没有约定退费,则应该以有利于消费者的方式退费。梁韵建议消费者也可依此向工商主管部门投诉解决。
2013-2029 Mifong.cn All Rights Reserved 蜜蜂网
免责申明:蜜蜂网信息均来自于网络搜索,登载此处出于第三方资讯交流学习
本网站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沟通联系微信:mifong-cn 豫ICP备1301475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