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局对在职教师陆华杰违规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上课问题进行了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2020年8月4日,市教育体育局治理有偿(违规)补课督查组对市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查实在职教师陆华杰在某校外培训机构为15名学生上课。陆华杰在市局开展有偿(违规)补课专项整治行动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其所在学校在治理教师有偿(违规)补课问题上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保持治理教师有偿(违规)补课的高压态势,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根据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处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违反师德建设“四条禁令”的处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作出如下处理:1.陆华杰在三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不得申评职称、不得晋升岗位等级、不得申评优秀教育人才、不得提拔任用。2.扣发陆华杰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和专项绩效奖。3.按照人事管理程序将陆华杰调离原学校,重新安排工作,且三年内不得选调进城。4.给予陆华杰党纪处分。5.对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各学校、各单位要迅速将本通报传达到每一位教师,并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肃查纠教师有偿(违规)补课行为,严肃查纠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上课行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市局将继续坚持“零容忍”的态度,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于顶风违纪者,按照有关规定查实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对于疏于管理、查纠不力、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将严格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中共启东市委教育工委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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