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
1、资金监管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规范收费。根据《浙江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每科超过60课时的费用,并自主在登记注册地选择一家银行开设唯一的户名为“单位名称+预收费资金托管专户”的预收费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收缴学员预付费用,同时在“浙科培”应用平台完成备案。
2、其他
本办法自2022年5月9日起施行。在本办法前已设立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须在两年内按本实施意见要求,重新审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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