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中心>新闻聚焦>温州市苍南县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暑期违规补课的紧急通知

温州市苍南县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暑期违规补课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作者: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各学区,各中小学校:

进入暑期以来,部分学校违规补课问题又有所抬头。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使广大中小学生和教师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浙教基〔2019〕86号)的通知,现就严禁中小学校暑期违规补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学区、各校(含全县公、民办中小学,以下简称“各校”)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严禁中小学校暑期违规补课的重要意义,做到严格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强化担当。

二、重申政策要求。坚决做到四个“一律不得”:各校一律不得在暑期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一律不得利用暑期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兴趣班、提高班等;一律不得以军训、夏令营的名义进行暑期补课;一律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其它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严禁中小学校、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

三、严肃督查问责。各学区要将本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每所中小学校,各校要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并立即组织开展一次中小学校暑期违规补课专项检查。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人事科、机关纪委、计财科、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民办教育指导中心、安保科、信访室、督导室等科室人员为成员的专项督查工作组(督察组名单见附件),全面开展专项督查,对违规补课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对发生违规补课行为的学校,根据情节轻重,取消违规学校和校长当年的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对学校校长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影响恶劣的,建议免去校长职务;对于发生违规补课行为的教师,根据《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温教人〔2019〕51号)规定进行处理。

四、畅通监督渠道。为便于社会监督,组织引导中小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积极参加假期读好书、研学实践等有益于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将县教育局及各学区查处违规补课举报电话公示如下:

县教育局人事科:64758543;

县教育局机关纪委:64751553;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64762283;

县教育局民办教育指导中心:64752606;

县教育局信访室:64759258;

县教育局督导室:68752627;

灵溪学区:59882590;

宜山学区:64384609;

钱库学区:59929607;

金乡学区:64580297;

桥墩学区:59882159;

矾山学区:64654483;

马站学区:64664679。

附件:苍南县中小学校暑期违规补课专项检查组名单


苍南县教育局

2021年7月6日

2013-2029 Mifong.cn All Rights Reserved 蜜蜂网

免责申明:蜜蜂网信息均来自于网络搜索,登载此处出于第三方资讯交流学习

本网站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沟通联系微信:mifong-cn   豫ICP备13014756号-1

友情链接:

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 南通家教网 中国企业家 腾讯教育 搜狐教育 新浪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