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9日,国务院学位办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
①艺术生可于在校学习期间在其它12个学科大类中选择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直接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辅修学位在很多大学早有开设,但一般都是以学校为单位发放学习证明,本次文件是第一次从国家层面承认辅修学位,并直接写入毕业学位证书,其含金量较之前有了质的改变。
②艺术生可以报考双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本科毕业并达到学位要求的,直接授予双学士学位,只发放一本学位证书,两个学位均列入其中。双学位在之前只是以校方为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现在则是进入到国家承认的层面,唯一的缺陷是,开设双学位项目的两个专业必须分属不同的学科大类,且要同时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满足条件的学校基本都是综合类大学,美院是不太可能推行了。
③合作办学的普通高等学校之间可授予联合学士学位,学位证书由本科生招生入学时学籍所在的学校颁发,联合培养单位可在证书上予以注明。这一规定也可以认为是上海、武汉高校联合办学模式向全国范围的推广。
④取消第二学士学位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讲过,第二学士学位是本科毕业后通过二次考试重新进入另一学科门类的某一专业继续学习并获取的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学制是额外的两年,所以这个跟双学位、辅修学位从本质上是不同的。第二学位受国家认可,就业时等同于研究生学历。
这些年随着研究生阶段教育的发展,第二学位招生的学校数量越来越少,2018年仍旧对外招生的学校仅仅只剩下9所。现在政策层面承认双学位和辅修学位了,第二学士学位退出历史舞台也就不难理解了。